石家庄市公安局鹿泉分局机构设置和职能
栏目: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:2025-09-05

  15个派出机构,设置刑事侦查大队、交通警察大队、治安管理大队、经济犯罪侦查大队、环境安全保卫大队、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大队等执法勤务机构。

  公安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,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之一,是打击违法犯罪、维护社会稳定、服务经济建设的主力军。

  主要任务是按照市公安局和区委、区政府的指示,研究部署和组织实施全区公安工作,并检查、监督贯彻执行情况;致力于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打击刑事犯罪活动,为区委、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及时提供重要信息、对策;规划和指导全区公安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,加强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以及公安宣传、教育、训练工作,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、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监督检查,查处和督办公安民警的违法违纪案件;承办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、刑事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察、预审、组织、协调、查办各类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;依法管理全区社会治安、户籍、居民身份证、出入境工作;组织消防工作,依法进行监督、检查;对危爆物品和,以及法律、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;管理集会、、活动;依法监督全区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,指导治保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;监督管理计算机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;管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、车辆和驾驶人员,维护交通秩序;负责全区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活动的内部法律监督、检查和咨询工作;组织实施全区范围内的安全警卫工作;指导全区看守所、行政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;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和承办区委、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。